2018年5月和9月,生态环境部第一轮、第二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安顺市市级水源地普定县夜郎湖、7个县级地表水型水源地(平坝区音关桥、石朱桥、白水龙,镇宁自治县桂家湖,关岭自治县高寨,紫云自治县板母、母猪笼)进行实地督查,指出安顺市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22个。
安顺市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优化调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了紫云自治县黄家湾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经省政府同意替换取消不再适合供水的平坝区白水龙、龙井和紫云自治县母猪笼水源地;二是通过工程措施,实施了一级保护区隔离围网和居民搬迁,建设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收集设施,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同时修建了保护区道路穿越应急防护设施。通过加强行政管理和实施工程治理,截止2018年12月,安顺市饮用水水源地涉及的22个问题全部整治完成,整治完成率100%。2019年10月21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对安顺饮用水源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安顺市按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
“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安顺市黑臭水体整治、虹山湖公园景观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发电综合利用等几项重点工作落实有力,得到国家和省级的高度评价。安顺市连续三年国家和省级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优良比例达100%,中心城区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18年安顺市水环境管理指数在全省考核为优秀等次。2019年上半年,安顺市水环境管理指数在全省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