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赫章这样做:
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快推进拖欠款清偿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对本级和本单位清偿工作负总责,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压实责任,有序推进拖欠款清偿工作。县工信局负责清偿工作的督促指导、台账汇总,并组织抽查。县人社局跟踪督查拖欠账款中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情况,确保无农民工工资拖欠。
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定期对清偿拖欠款工作的进展情况自查,切实按进度还款。县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抽查或督查,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
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台帐报县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总结、提炼、报送清偿拖欠工作中的好做法、取得的成效,并反馈清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