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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市场监管局“三个强化”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

时间:2019-07-31 05:17阅读:

自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三个强化”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觉履行义务,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

一、强化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电子商务法》出台后,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办六期培训班,全市216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为实施《电子商务法》,依法监管电子商务,提高网络交易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宣传,提升网络经营主体知晓率。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行政约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辖区内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代理商进行《电子商务法》的宣传。行政约谈62户电子商务经营者。二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通过展版、宣传单、现场咨询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电子商务法》,印发宣传资料6670份,为300余名群众提供咨询服务。3月15日下午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消协、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开展 “云上毕节”微信直播访谈活动,宣传《消法》、《电子商务法》、《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1万余人网上参与交流互动。三是利用朋友圈转发、走进各乡镇的电子商务服务站开展上门宣传等形式宣传《电子商务法》、宣传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方式及所需材料等。

三、强化规范,提升网络经营者的办照率。一是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专项检查,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二是检查网站是否存在涉嫌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检查网站网店经营户774户,对未亮证亮照经营的87户网站网店进行行政指导,责令限期整改亮照经营。三是积极推进和指导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办理以第三方平台为地址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户217家,助力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李蜀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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