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基本保障,建立关爱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困境儿童“助居、助学、助医、助困、助养、助业、助长”关爱体系。县级筹资为1.3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至400元不等生活补助。实施贫困家庭儿童心脏病手术608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345例,利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5名。加强孤儿教育保障,对年满18周岁且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孤儿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0元助学金。
二是聚焦家庭主责,强化监护干预。深入实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常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500余场次,开班“尽责优教”大讲堂344班次。推进严打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儿童监护人不履职行为,行政处罚不履行监护责任儿童父母14人,查办全省首例父母遗弃留守儿童案件,生而不养、养而不育、育而不护等不良社会风气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聚焦贴心服务,织密工作网络。在乡(镇、街道)设立儿童督导员319名,在村(居)设立儿童主任3651名,在城乡社区及部分自然村寨建成儿童之家4607个。市和建制县(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含在建)实现全覆盖。依托市级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教学点,纳入残疾儿童精准康复定点机构,科学定位市县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功能,有效避免市县残疾儿童康复、幼儿抚育设施设备和专业队伍重复建设。
四是聚焦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举措。组织实施规范化创建,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毕节市建立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工作方案》等1+4文件,健全完善动态管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依法打击、源头预防、督导考核等机制,工作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