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建立健全镇、村(居)两级河长制工作结构,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兼任第一总河长,镇长任副组长兼任总河长,行政村的联系领导担任副组长,村级河长由行政村的支书、主任担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兼河段长的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及时召开镇、村(居)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河长制的工作目标、任务、意义。同时,通过微信群、悬挂横幅、设置公示牌等方式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目前,发送宣传信息60余条,悬挂横幅12幅,设置公示牌7处。
三是排查摸底到位。全面摸清全镇区域范围内河流、山塘水库、沟渠数量、污染源头、污染类型、污染程度等,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境内重安江、清水江、桐木河、加劳河4个河段、及沟塘进行信息登记造册,形成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
四是巡查整治到位。把常态化治理作为河长的工作责任,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物的“三无”标准,严格督促各河长抓好辖区所有河道的清理工作;镇、村干部针对各自辖区的河道河段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同时进行彻底巡查,打击河道违法作业行为。
五是督查问责到位。制定出台了《湾水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湾水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湾水镇河长职责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湾水镇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湾水镇镇级河长制会议制度》、《湾水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办法》,镇党委、政府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问题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河长”进行问责。并报送镇纪委备案,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中,提高工作责任心,强化“河长制”积极推进。(吴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