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简易注销。对仅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过涉税事宜以及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无罚款的纳税人提交的注销申请,实行限时办理。
二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已缴销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注销资料不齐全的,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三是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用簿、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
三是优化服务,限时办结。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进一步压缩纳税人办理注销业务的时间。
四是跟踪提醒。安排专人负责监控注销流程,对即将逾期的注销流程进行监控提醒,杜绝注销流程逾期办结事项发生。
截止目前,该局累积监控提醒注销流程事项254户次,超期办结0户次。(刘帮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