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月3日13时许,一男子不戴口罩欲进入镇远县舞阳镇东城社区(6000余人的大社区、新成立社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按照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男子进行劝导,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配给检查。男子大怒,自持是社区居民,认为工作人员应该认识他,应该是“绿灯放行”,而不是“刁难”他。于是,男子不但不配合执勤人员的防疫检查,还对执勤人员破口大骂。执勤人员立即报警。
镇远县公安局舞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将男子控制。经查,男子姓杨,现年39岁,东城社会居民。杨某辱骂执勤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不配合防疫执勤人员检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两项相加,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行政处罚。
镇远公安提醒:配合防疫执勤人员检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被检查人员不得拒绝,更不能辱骂、殴打执勤人员,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龙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