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督,强化化妆品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三穗县市场监管局“三举措”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措施。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就全面做好化妆品监管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计划,组成20人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成6组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经营秩序。重点检查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标签标识内容是否与备案或批准的内容一致,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履行进货检验记录义务情况,化妆品标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过期、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18家次,发现部分经营单位存在未索取留存供货方经营资质材料、进货台账不全等问题,已责令经营单位现场整改。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提升思想意识。一方面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管积极向化妆品从业人员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化妆品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及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求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主动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共同推动化妆品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通过集中宣传等方式向消费者进行化妆品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关注化妆品安全、了解化妆品、正确选购化妆品及使用化妆品,提升群众对化妆品的辨识能力,积极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杨朔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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