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信息港 贵州信息港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贵阳信息 | 六盘水信息 | 遵义信息 | 铜仁信息 | 毕节信息 | 安顺信息 | 黔东南信息 | 黔南信息 | 黔西南信息 | 综合信息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黔东南信息 >

事发岑巩!未成年人充值Q币上万元,结果......

时间:2021-10-24 00:55阅读:

  本网讯 2021年9月24日,岑巩县人民法院水尾人民法庭联合天星派出所、岑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调解了一起未成年人充值Q币纠纷,经调解,纠纷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移动营业点店主退给高某6500元现金。

  2021年8月以来,未成年人王某(11岁)在其奶奶(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盗用高某的银行卡取款到岑巩县天星乡街上的移动营业点进行Q币代充值,累计充值金额13000.00余元,高某知情后去该移动营业点要求退还13000元钱,店主称是在王某一再要求下才帮忙充的,不愿退钱。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也作了规定,可以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护。

  本案中作为未成年人王某监护人的高某,应当对王某进行有效的引导、必要的教育,并妥善保管好自己银行卡及密码,而王某多次用高某的银行卡取款到移动营业点进行网络代充值,高某未能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密码等信息,对未成年人王某监管教育引导明显不足,导致发生不该有的网络消费,监护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陈凯江)

上一篇:凯里未来几年要实施的项目出来了 快点进来一睹为快! 下一篇:孟彦镇:多举措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资回收利用工作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锦屏公安局隆里派出所
·好消息!今天起,黔东
·镇远一位不赡养老人的
·龙场镇:扎实推进城乡
·西门街道:三举措推进
·天柱:“民事直说”解
·州十运会射箭比赛圆满
·注意!凯里市公安交通
·农村消防“五步走”
·锦屏县五举措助推国家
·黔东南州十运会各项运
·离婚后父亲不让看孩子
·锦屏县财政局完善非税
·瓦寨镇党委选举出席中
·“欠的我都还了,为啥
相关新闻
·让群众安居 保资金安
·注意!凯里这些路段,
·舟溪镇:“四举措”抓
·三穗县预防新型毒品对
·湾水镇:“三个一”开

友情链接
贵阳信息 | 六盘水信息 | 遵义信息 | 铜仁信息 | 毕节信息 | 安顺信息
蜀ICP备12011354号-2 Copyright © 2014-2018 贵州信息港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