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1年度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情况,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典型经验做法被国务院普查办通报推广。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推进以来,镇远应急管理局立足于早,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强化落实,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落实工作。
一是提早谋划,科学布置。镇远县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下设县灾普办到县应急管理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积极组织召开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普查对象、普查范围,布置清查、普查工作。
二是强化指导,统筹推进。清查内容范围广、内容多、时间紧,涉及全县12个乡镇和多个县直部门。通过组织开展普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解读工作流程、系统软件、操作程序、表格规范填写要求,对普查员进行跟踪指导,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开展普查宣传,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挂历、宣传手册等普查资料86800余份。深入群众家里发放《致老百姓的一封信》50000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普查氛围,为普查工作打下了群众基础。
四是严格审核,及时纠错。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为确保普查数据的精准性,县灾普办协调技术支撑单位对数据采集实施“五级审核”,即填报单位自查、行业部门审核、普查员交叉互审、技术单位质控审核、县灾普办抽检审核,发现名称信息填写错误、定位信息不准确等问题,逐一进行校正、确保清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
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应急、水务、气象、林业、自然资源等5个系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住建系统正在有序推进中。(镇远县应急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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