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3日,从江法院法官同调解员联手,成功调解2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
据悉,刘某雇佣杨某、吴某在从江某地做工,工地完工了,但是刘某未及时结清工资,刘某分别给杨某和吴某出具了两张欠条,其中欠吴某12810元,欠杨某17100元。在多次催促后,刘某仅给两人支付了4000元,便称资金紧张,无力支付。无奈,杨某、吴某只能诉至法院,希望法院尽快处理,等这个事情有结果了,他们才能安心外出务工。
杨某、吴某一直跟刘某交好,经常给刘某做工,两人也相信刘某目前确实资金紧张才未能及时支付两人工资。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认为这两个案件调解的希望比较大,效率会更快,效果也会更好。从江法院法官便联同人民调解员,用情理和法理为双方当事人做释明工作,解答调解书与判决书的区别等多个疑惑。最终,刘某与杨某、吴某达成了意见一致的调解协议,约定从4月份开始,每月10日前分别支付两人各4000元,直到付清欠款为止。从江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出具了调解书。至此,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
从江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工薪资案件的处理,法官联合调解员共同进行调解,不仅案件化解时间短,能缓解当事人的矛盾,也能及时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增强人民的幸福感,维护社会稳定。(潘海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