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人事任免 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龙芳萍同志任凤城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凤城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兼)。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13号) 经2022年4月22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表决:
任命:
舒 钊同志为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22日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14号) 经2022年4月22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表决: 任命: 柳少赟同志为剑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通权同志的剑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