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5月4日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共查获酒醉驾违法行为5起。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开展夜查行动,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时刻保持严查、严打、严处的高压态势。
现就本次夜查行动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员进行违法曝光:
1、2022年05月04日20时36分许,毛某某持C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小型轿车行经滨江花园路100米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4 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2、2022年05月04日20时40分许,杨某某持E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贵HB65XX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行经滨江花园路100米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3、2022年05月04日20时44分许,潘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小型轿车行经滨江花园路100米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4、2022年05月04日20时58分许,张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滨江花园路100米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5 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5、2022年05月04日21时29分许,刘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行经滨江花园路100米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9 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