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我县城区机动车违法停车等行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在我县21条道路增设交通违法抓拍设备,主要用于抓拍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令标志、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增设交通违法抓拍路段
迎宾大道、龙泉大道、龙井路、环城北路、环城南路、兴泉路、民族风情路、国土路、国土西路、振兴路、振兴东路、振兴西路、
建设南路、建设北路、建设东路(文卫巷)、龙泉路、富民路、政区路、体育路、东湖路、新南路。
二、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技术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中有关规定实施(原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设备将同时按照上述技术规范重新调整)。
三、抓拍方式
使用电子警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依法直接抓拍取证后录入系统。
四、启用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6月9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丹寨县公安局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