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施秉县人民法院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伍某提供“上门服务”,将调解地点“搬”到了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打通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原告张某与被告伍某于2001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孩子,因双方性格不合,导致矛盾激化,近年来,双方矛盾更加尖锐,曾多次协商离婚事宜,但因各种原因未果。今年6月,原告张某提起离婚诉讼。
收案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当事人简单的沟通,得知张某因意外导致行动不便。于是承办法官便决定主动上门,将调解地点移至当事人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耐心沟通,双方最终就离婚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施秉法院积极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把服务群众放在首位,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杨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