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罗桂荣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使用推进情况、州民宗委所作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和荔波县、平塘县、罗甸县、福泉市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表态发言,分析研判当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部署全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推进工作。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做好资金的有效监管,统筹好各项相关工作,加强资金问题的细化和排查,强化问责,着力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2017年度中央及省下达我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179万元,2018年度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391.2万元。2017年度我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率100%、备案率96.13%、报账率81.72%;2018年度拨付率98.19%、备案率87.37%,报账率35.17%。2017年度全州共安排项目1484个、资金102625万元,竣工率93.6%、验收率77.29%、报账率为96.44%;2018年度全州共安排项目973个,资金72306.11万元,拨付率98.01%、报账率60.92%、竣工率35.35%、验收率20.35%。
州有关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编辑:保超燕 审核编辑:邹骐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