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州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之前,通过竞争性磋商谈判,州委已聘用了贵州法治时代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为进一步推动州委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按照《中共黔南州委工作部门法律顾问聘用工作方案》安排,州委工作部门根据多方询价结果,其中州委13个工作部门相互促成了联合聘用法律顾问意向。
座谈会上,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委政法委、州直机关工委、州委保密委办公室、州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州信访局、州督查督办局、州委机要局、州史志办、州委讲师团等州委工作部门分别与受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律师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进行法务工作交流。会议要求,州委各工作部门要充分用好法律顾问,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本领。要建立完善法治工作档案,与法律顾问加强联络沟通,主动对接法律顾问对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进行评价,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受指派担任部门法律顾的律师,要多研究所服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将法律法规规章与部门的工作实际深度结合起来,提出更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为提高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水平,提升以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州委法律顾问围绕关于地方党委聘请法律顾问的相关规定、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等内容,作了题为“黔南州委工作部门职能工作中法务的内涵和外延”的法律专题讲座,州委各工作部门14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讲座。
(编辑:保超燕 审核编辑:邹骐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