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各县(市)扎实做好秋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10月25日,州森防办发出通知,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在全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根据防火期各阶段的特点,对“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关键时段和森林高火险天气及火灾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由州林业局、州应急局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州12个县(市)进行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重点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工作落实、关键环节检查、重点区域排查,通知要求,各县(市)要采取类似形式一级抓一级(即州督查县(市),县(市)督查乡(镇、社区),乡(镇、社区)督查村、组),将督查工作延伸到乡(镇)到村组,强化检查和隐患排查,尤其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建立台账,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抓好整改。检查组要把上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为下次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