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驻村帮扶工作成效,压紧压实下沉干部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全县后续巩固提升和乡村振兴工作。贵定县纪委联合贵定县委组织部、贵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重申驻村工作相关要求及纪律的通知》,严格把驻村帮扶工作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的管理,狠抓驻村帮扶工作纪律。
一是严格驻村管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严格落实驻村工作要求,驻村干部对网格内相关工作负主要责任,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不仅要认真落实“一宣六帮”和村级组织建设“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工作要求,且干部驻村期间工作与原单位完全脱钩,每月驻村时间20天以上,帮扶干部因工作或调动需调整的,各单位之间要做好衔接工作,并向县脱贫攻坚指挥中心报备,绝对不允许出现空岗现象。进一步严格驻村帮扶日常监管,严禁出现挂名帮扶、“走读式”帮扶现象,确保驻村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贵定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不定期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到岗到位情况、查阅工作材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手,重点检查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干部慵、懒、散、拖作风纪律问题等;通过警示教育、日常培训等方式,要求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驻村帮扶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落实扶贫政策。
三是抓实追责问责。干部驻村期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镇(街)指挥所不断加强督查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贵定县干部下沉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中关于对驻村干部不在岗的,发现一次,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次,被通报的干部除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外,还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对该村工作队队长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三次,将取消派出单位当年评优资格,干部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或合格以上,同时对被通报干部和该村工作队队长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