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份事故情况
黔西南州2018年5月份共发生事故12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6起,6人,分别上升100%和85.7%,全部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 二、事故分析 (一)全州分县情况 2018年1-5月份共发生事故54起,死亡57人,同比增加19起,18人,分别上升54.3%和46.2%,其中:煤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和100%;道路运输事故50起,死亡53人,同比增加16起,15人,分别上升47.1%和39.5%;铁路运输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期未发生事故。分县情况看,其中: 兴义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1人,同比增加3起,2人,分别上升42.9%和22.2%; 兴仁县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4.3%和12.5%; 普安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3起,3人,分别下降60%和50%。 晴隆县事故6起,死亡4人,同期未发生事故; 贞丰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和100%; 望谟县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14%和25%; 册亨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4起,5人,分别上升400%和500%; 安龙县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3起,4人,分别上升60%和100%; 义龙新区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5起,6人,分别上升250%和300%; (二)事故特点分析 全州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一是道路运输事故起占事故起数的92.5%,死亡人数占92.9%。应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管工作;二是工矿商贸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其中:煤矿事故2起,死亡2人,为顶板事故,应加大对顶板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