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册亨县司法局双江司法所接到村民反映,有一点土地与罗某存在纠纷,希望司法所到纠纷地调解一下,司法所在与国土所对接后,于2020年3月24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020年2月初,双江镇荣丁村罗某到荣庆桥头(小地名)一块大约50平方米的山地开荒,其罗某称此地是自己祖辈留下来的,双方争执不下,产生口角之争。司法所联合国土所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掌握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双方的矛盾所在,寻找突破口,双方当事人均无依据证明此纠纷地管理权是谁的,且上方已划入天然林,不能在继续往上开荒。通过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为了更好的保护天然林,罗某不能向纠纷地扩大,以前种植的油桐由罗某管理,但是不得砍伐,不能再进行开荒等行为。
至此,一起矛盾纠纷得到解决。
(谭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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