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涉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赡养、抚养、借贷纠纷和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及扶贫工作的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为贫困户打官司开辟诉讼服务绿色通道,采取网上立案、网上交退费、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便民诉讼措施,减少当事人诉讼来回奔波,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及时有效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网上立案158件,其中,涉脱贫攻坚案件49件;调解涉贫困的案件 件,巡回审判 件。
——多元解纷,减轻贫困当事人诉累。坚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做好诉前调解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独山县上司镇的石材工业是镇上经济的重要来源,到石材厂务工也是众多贫困群众的主要谋生手段。今年4月,上司镇某石材厂因拖欠民工工资被众多民工告上法庭,涉及民工20余人,且其中半数为贫困群众,拖欠工资总额为9.5万余元。第二人民法庭庭长耐心地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工作中,法庭庭长着重对石材厂厂长进行批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其错误行为;并耐心的疏导每一位民工,并进行积极引导。最终,民工与石材厂厂长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石材厂厂长当场兑现部分民工工资并承诺于半年内结清所有所欠民工的工资。随后,就双方达成的协议,上司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保障了群众的“血汗钱”,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多方联动,强化司法救助帮扶。去年10月,独山县人民法院麻尾法庭来了一位独孤老人吴某,因其同组村民吴某得在耕地时,不慎将吴某田地的入水口堵塞,导致水田缺水、水稻减产,遂引发纠纷欲起诉。通过一番询问,了解到吴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外务工,平时独自在家务农生活。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免去其需缴纳的诉讼费的同时,法庭、司法、村居联动,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修复了破损的邻里关系,有效防范了涉贫案件当事人因诉返贫的情况发生,同时,引导群众树立团结的邻里关系,为脱贫致富奠定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