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州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绩效等的监督管理。市(州)要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资金调度,切实保证各项转移支付落实到县(市、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据悉,我省自2015年起设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专项,每年安排预算切实支持各地提升乡村教师待遇,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乡村寄宿制学校补充优质师资资源提供了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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