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几名当事人举着两面印有“优质服务为人民解忧、法律卫士社会良心”、“倾力调解负责任、热心为民好法官”的锦旗走进都匀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他们是为了感谢该院通过诉前协调帮助化解了长达两年的行政争议,专程从三都水族自治县赶来赠送锦旗和领取案款的出租车驾驶员代表。
2019年以来,黔南法院积极推行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协调工作,黔南州委、州政府于今年3月25日印发了《黔南州重大行政争议协调工作办法(试行)》,不断完善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今年4月,都匀市人民法院先后收到多名三都水族自治县出租车经营者起诉该县交通运输局的行政诉状,请求判决“被告”退还每个人经营权使用费3万余元。经法官调查了解,该案涉及国家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后,省、州人民政府均出台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对已经收取的,按照剩余期限进行清退。但三都水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于退出市场的部分出租车,未按照上级政府的文件退还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遂引发争议。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涉及20余名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社会影响较大,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遂先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得知双方都愿意通过诉前协调来解决纠纷后,分别向双方发送了《启动诉前协调程序通知书》,并要求“被告”提出协调解决的方案。经过与三都水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反复磋商,法官获悉该局愿意按照文件要求退还出租车经营者已缴纳剩余期限的有偿使用费,但需要时间筹措资金,让他们吃下一颗“定心丸”耐心等待,并承诺协调被告尽快兑现。
7月10日,法官再次到三都水族自治县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该县交通运输局积极筹措资金,并将先期退还6名出租车经营者的19万余元支付到都匀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案款专户上。7月15日,都匀市人民法院将案款兑现给起诉人。当出租车经营者代表从法官手中接过案款时,感动得连声道谢,称没想到不打官司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到钱,感谢法官们的艰苦努力和辛勤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