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地方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助推我县信用体系建设,规避和防范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2020年8月6日,平塘农商银行和县人民法院联合在我行召开防范金融风险会商会。参加本次会议的县法院领导有何腾荣院长等一行8人,平塘农商银行在家的班子成员梁松、班国勇,机关部室负责人及城区有贷款网点负责人共计20余人参会。会议由风险总监何南相主持。
会上,梁松代表平塘农商银行对到会指导的县法院何腾荣院长等一行表示欢迎,并对长期以来两单位的愉快合作表示感谢。
梁松指出,近年来,在县人民法院的关心和支持下,平塘农商银行在营造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推动本县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平塘金融信用县的创建品牌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自身也得到了稳健发展。今后,平塘农商银行将一如继往的发挥金融主力军作用,践行服务“三农”宗旨,在做好自身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加大打击逃废债行为,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县人民法院的法律援助下,继续提升社会诚信建设,助推地方繁荣和乡村振兴。
会议交流的过程中,县法院立案庭和执行庭法官分别对平塘农商银行在信贷业务操作上存在的法律风险给予规避指导,专业地从合同的订立,法律风险提示以及债权的实现等方面给予讲解,为平塘农商银行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培训课。
本次银院防范金融风险会商会热烈而融洽,达到了会议目的。何腾荣院长还在会议结束时作出强调:一是今后银院双方将继续通力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金融生态环境;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在金融服务上,在法律援助上,均要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坚持依法行事,不管是经营上,还是执法上,都要依法办事;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尤其在执法环节更要配合融洽,确保法律效力得以实施,失信人员得到惩戒;五是法律诉讼要选塑典型,既要使银行债权得以实现,又要树立法律权威,达到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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