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10日。意见稿指出,天然气输配价格要严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输配企业不得自行制定价格或擅自收费。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天然气输配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各项费用进行清理规范,凡不是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不得违规增设环节强制收费;供气企业或城镇燃气企业均不得通过关联企业或利益相关方加价转售天然气,不当提高供气价格。
近年来,贵州省天然气价格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总体构建了输配价格监管框架,全面清理“背靠背”输气站收费,逐级强化各环节价格监管,切实降低偏高价格,对推动行业规范和可持续发展、降低用气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