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双方约定的抚养费给付期限届满后,罗某并未依照调解书内容自动履行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2020年6月3日,刘某遂到贵定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贵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件后,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6月4日向被执行人罗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支付抚养费、教育费6926元,并承担申请执行费50元。但被执行人不仅不履行应尽义务,还如同“消失”一般,和执行干警玩起了“捉迷藏”,执行干警几次上门寻人未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执行干警仍不懈努力,再行多次走访罗某户籍地查询,最终于2020年9月下旬收到匿名线索,掌握了罗某的行踪。在掌握罗某行踪后,执行法官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处位置,找到被执行人罗某后,经过询问得知,罗某在与刘某离婚后已经重组家庭,重组的家庭也有了孩子。
“身为一个男人,一位父亲,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孩子就可以不管之前的孩子吗?之前的不负责行为,能让现在的亲人相信你,觉得你靠得住吗?‘狼来了的故事’知道吧?等你在生活上遇到事情,向周围的人求救,有人信你吗?会帮你吗?你靠‘躲藏’就可以不用负责吗?逃避能解决问题吗?逃得过法律制裁吗?”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罗某发出连环灵魂拷问,罗某哑口无言。由于罗某有履行能力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且其逃避应尽义务的行为性质恶劣,执行法官对其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戴上“银手镯”的罗某,静静的看着拘留决定通知书。最后,在执行法官和其母亲的教育下,罗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惭愧,并委托其母亲通过手机支付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刘某代为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教育费6926元,并交纳申请执行费50元。2020年10月9日,孩子母亲刘某成功领取了孩子抚养费和教育费,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