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信息港 贵州信息港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贵阳信息 | 六盘水信息 | 遵义信息 | 铜仁信息 | 毕节信息 | 安顺信息 | 黔东南信息 | 黔南信息 | 黔西南信息 | 综合信息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综合信息 >

就因一句“私娃”,亲叔侄俩打起了官司

时间:2021-01-14 17:51阅读:

法官多次联系村委会、镇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进行调解

 

 

近日,务川县法院镇南法庭调解了《民法典》颁布实施后该院办理的第一起名誉权侵权案件,而引发该案的导火索竟是一句“私娃”。


徐某与徐某某并排而居,通组公路的惠民政策使得两家出行更加方便。

 

而连接通组公路的接点需开一条小支路,从徐某处经过才到徐某某处,通组路到徐某和徐某某房屋处需和别人调换土地才能得以修建,而在徐某和徐某某协商过程中,因意见未达成一致,徐某遂自行调换土地修建至自家院坝,并在院坝与徐某某的分割处修建围墙。


而徐某某眼看原本可通往自家的院坝被徐某修建的围墙阻断,只留一条小路通行,心底的不满瞬间爆发,于是不断与徐某发生争吵,并在村民组造谣徐某系“私娃”(私生子)。

自此,就因徐某某的一句“私娃”,原本系亲叔侄关系的徐某与徐某某结下了怨恨,甚至发生抓打。

气不过的徐某与其父一同做了亲子鉴定,徐某某的谣言自然不攻而破。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徐某一纸诉状将徐某某诉至务川县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深入走访,了解到了双方矛盾至深的原因,其实“私娃”只是诱因,根源实为那条“通家路”。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为了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能够帮助双方修复叔侄关系,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村委会、镇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从矛盾爆发的根源着手开展调解工作。

最终,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根据规定,徐某某一次性补偿徐某1000元。

 

同时,徐某将修建的围墙及堆放的杂物自行拆除,两叔侄终于冰释前嫌。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孟剑飞 编辑 王浩 编审 李中迪 廖波  
上一篇:暖身更暖心!恒丰银行西安融鑫路支行 为环卫工人送姜汤 下一篇:1 月 14 日起,贵州省图书馆北馆暂停入馆服务......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中国“最美医生”丁文
·黑龙江省绥滨县:战严
·跑遍中国!田协推出线
·真正万物互联 听院士
·章子怡周迅等出演电视
·山西临汾“三个一批”
·外企复工复产一线见闻
·伤病潮侵袭欧洲足坛,
·特朗普支持者围攻国会
·北京交通委:ofo和青
·信托业行政许可办法正
·贵阳市黔西南商会召开
·元旦春节猪肉、蔬菜、
·百度CTO王海峰:飞桨
·青岛:已经追踪到感染
相关新闻
·黑龙江一村民隐瞒密接
·割伤自己导演“抢劫案
·贵州关于河北 1 确诊
·男子离婚路上持匕首刺
·天津静海区人民法院公

友情链接
贵阳信息 | 六盘水信息 | 遵义信息 | 铜仁信息 | 毕节信息 | 安顺信息
蜀ICP备12011354号-2 Copyright © 2014-2018 贵州信息港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