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清晨8时许,都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勤交警在
黔南大道与大坪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出租车在通行信号灯为绿灯的情况下,在右转机动车道内停滞不前,造成该车道后方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通过调取天网视频监控,发现该出租车驾驶员绿灯不行的原因是在路口停车下客。
经执勤交警现场询问,出租车驾驶员周师傅表示当时车上有乘客,自己是按照乘客的要求在路口斑马线处停车下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在通行指示灯(绿灯)亮起时,如果车辆没有行驶迹象且停滞时间过长,那么就按照“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行车”以及“影响交通路况”等条例进行处罚。所以绿灯必须得尽快行驶,否则就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会进行扣分罚款,也就是说车辆、行人必须严格服从交通信号指示,即红绿灯的统一指挥,该行则行,该停则停。
执勤交警对周师傅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出租车要上下客方便,前提是必须是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行车”是绝不允许的!”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周师傅处以记6分,罚款150元的处罚,同时,还会将违法信息反馈给车辆所属的出租车公司,提请公司内部加强宣传教育。
监控视频截图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吴文珑
编辑 陈鹏
编审 刘丹 刘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