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4月3日电 (左宇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1日发布《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一八四号)》:《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按货值的30倍处罚,堪称“最严禁野令”。此外,深圳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明确规定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并首次立法明确了可以食用的动物名单,甲鱼、牛蛙也从“禁食”范围划入“可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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