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日前,铜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转移提取工作的通知》,对铜仁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离职提取和公积金异地转移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一是调整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相关规定。重点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行为。
二是调整了离职提取业务相关规定。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已封存或6个月(含)以上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和未开设新账户的,可向所在缴存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三是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管理规定。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本市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当职工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由市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业务时,职工需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在铜仁市开设原账户需封存半年以上(含)才能办理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