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平县农村商业银行纸房支行工作人员杨小可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8月22日晚,杨小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黄湄线168公里+800米处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为酒后驾驶,被罚款102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2021年2月,杨小可受到警告处分。
2、黄平县旧州镇草芦坪村支部党员陈焦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8月26日凌晨,陈焦酒后驾驶机动车从浙江省诸暨市暨南街道孔家立交桥驶往姚江镇,在途径高湖路与东二环路交叉口处发生交通事故,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128mg/100ml,陈焦受到拘役2个月15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元、记分12分。2021年4月,陈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黄平县新州镇南门村党支部书记曾祥华酒后驾驶问题。
2021年1月20日21时12分,曾祥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湄黄线(湄潭-黄平)166公里900米处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乙醇含量为27mg/100ml,被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2021年8月,曾祥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黄平县谷陇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龙绍正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11月12日下午,龙绍正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五甘线114公里500米处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乙醇含量34mg/100ml,被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2021年7月,龙绍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黄平县旧州中心小学吴寿军酒后驾驶问题。
2021年6月8日21时37分,吴寿军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他道路0公里500米处(新州镇阳光新城路段)被交警部门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乙醇含量为49mg/100ml,被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2021年8月,吴寿军受到警告处分。
6、黄平县湖里中学王绍静酒后驾驶问题。
2021年4月14日21时52分,王绍静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五甘线(五里牌一甘耙哨)116公里300米处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乙醇含量为54.34mg/100ml,被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2021年8月,王绍静受到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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