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三穗县瓦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三穗县瓦寨法庭委托调解一起拖欠劳务费用纠纷。
据了解唐某某于2019年3月份请李某某开吊车转运苗木,共产生劳务费用29240元,并于2020年9月8日写下一张欠条,但是至今未付劳务费用,于是起诉至三穗县人民法院瓦寨法庭;三穗县司法局瓦寨司法所工作人员得之情况后,第一时间和当时人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于2022年5月16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当事人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调解员近2个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唐某某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所欠劳务费付清。随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双方对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三穗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法院关于“通过诉源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到源头”精神,积极、有效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据了解,今年来,三穗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收案349件,调解成功(含司法确认、达成协议当场履行、撤回申请)共计303件,调解成功率87%。(杨先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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