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把收款码发给我……”6月16日,天柱县法院执行局杨法官收到当事人蒲某某微信信息,将二维码发给被执行人支付案款,最终该案顺利执结。
案情回顾:2021年7月29日,蒲某某向深圳某公司租用iPhone手机一台,并签订《用户租赁及服务协议》,约定蒲某某分期支付租金,且若蒲某某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当期租金,逾期超过7日,视为同意买断商品租赁,并一次性支付买断款。蒲某某支付几期租金后再未支付任何租金。后经仲裁委员会仲裁蒲某某支付买断款,深圳某公司向蒲某某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6月1日,经指定管辖天柱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深圳某公司与蒲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蒲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缴款通知书等执行材料,并进行网络查控,冻结其名下账户,但余额不足以履行全部案款。执行法官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后,被执行人表示等发工资后履行。
6月16日上午,发工资后的蒲某某主动联系法官索要收款码履行案款,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杨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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