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重视支持政协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全力支持配合政协开展履职活动,为政协及其委员知情履职提供便利,形成各方支持合力,确保党委的工作部署到哪里,政协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意见》要求,要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协商制度,优选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鼓励协商创新,落实凝聚共识责任,把凝聚共识作为新时代政协工作的一项主要职能,部署落实到政协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统一的原则,根据统战对象、针对不同群体,把握凝聚共识的着力点,增强凝聚共识的实效性。要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走访看望委员制度,在听取意见、回应关切双向互动中沟通思想、凝聚共识,拓宽凝聚共识渠道。
《意见》强调,要紧扣新时代使命任务,结合政协职能定位,建立评价标准,完善管理办法,把提质增效摆在突出的位置,树立鲜明的质量导向,在规范履职方式、履职程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质量标准,切实开展履职质量评价。要发挥地位超脱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助力科学决策、精准施策。要高度重视政协履职成果的转化运用,建立落实情况反馈机制。要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政协干部队伍建设,政协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升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水平,整合力量,共同发力,发挥人民政协制度的整体优势,为黔南发展汇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