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落实。按照《黔南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当单月同比CPI涨幅达到3.5%及以上或者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及以上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强化联动机制启动的超前安排。认真做好价格走势的研判预警,当达到启动价格联动机制条件后,由发改牵头,财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8月份价格相关指数公布后,8月份价格联动机制在9月14日就已启动。经测算,预计将向困难群众23.89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00余万元。
强化联动机制启动流程的优化。对公布上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测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召开联席会议、部门联合行文向政府申请启动价格联动机制等原定启动流程进行优化,将部门工作前置,由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提前测算在册享受补贴群众人数并反馈州发展改革局,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公布当日州发展改革局即可根据补贴群众人数测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金额,联席会议办公室直接向州政府请示启动价格联动机制。
强化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的保障机制。建立周调度机制,每周对补贴发放进度进行督导督促,及时发现并解决发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未完成的单位要求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在今年9月7日的调度中,发现瓮安和长顺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尚有7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6.2万元未发放,经了解,系专项账户无资金结余。为解决资金问题,确保第一时间把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州发改局积极协调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州财政局,指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县财政重新申请专项资金,并督促县财政积极协调资金支持。经过多部门协调努力,于9月10日两县价格临时补贴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