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工作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瓮安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认真落实2019―2020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不受影响。2020年9月22日,瓮安县组织召开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县政府办党委书记李建令主持,县减灾委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各乡镇、街道办处事处分管领导、具体业务人员和县应急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减灾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州冬春救助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和《瓮安县2020-2021年度自然灾害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进行了冬春救助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与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咨询讨论。
会议强调,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既是巩固脱贫成效的重要体现,又是增强受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冬春救助工作是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涉及受灾群众数量多,救助时间跨度大,必须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防止因灾返贫,因灾致贫。此项工作关乎民生,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受灾群众不漏一村一组、一户一人。会议要求,县应急管理局与乡镇、街道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主动与县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安排部署,牵头抓好落实,协同推进冬春救助工作。乡镇还要认真分析研判冬春期间灾害形式,统筹冬春期间新灾因素,客观反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救助需求,强力推进冬春救助相关工作;按会议安排和业务培训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相关统计台账的建立和数据统计上报,扎实开展好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会议还强调,严格报送程序,确保上报数据信息规范、有效,如因工作不力导致冬春救助工作滞后,被省、州通报影响瓮安工作实绩的,县减灾办提请县政府全县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