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管理。按照贵州省财政厅要求,4月23日,黔西南州财政局召集全州各县(市、区)财政局局长及国库负责人,就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清算管理相关工作进行集体约谈。
会议传达了4月17日省财政厅关于市(州)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约谈会议精神,针对商业银行超期垫付资金,国库长期未清算的情况,要求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完善清算代理协议,统筹好债务风险防控工作,防止长期垫付资金形成的短期债务。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资金支付,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化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清算协议,明确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责任,确保及时清算并在系统内准确体现清算数据,坚决杜绝长期不清算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