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于2013年经人介绍认识办酒并同居,后生育一儿一女,同居几年后因家庭琐事,性格不合,被告于2016年外出打工为名至今,一直处于分居状态,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两个小孩由原告父母抚养至今,为两个孩子身心健康,原告起诉至三都县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后,与被告联系得知,被告常年在外地打工,无法及时赶回应诉。考虑到诉讼的时间成本及经济成本,为了更便捷、迅速的解决纠纷,化解双方矛盾,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的方式来替代面对面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原、被告自愿离婚,并就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事宜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近年来,三都县法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助力矛盾多元化化解。从立案到审结,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节约了诉讼成本,还快捷高效地化解了矛盾,提高了司法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