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全面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倾斜。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大病保险补偿提高5个百分点,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取消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
二是全面落实“一站式”、“一单清”现场即时结报直补政策。完善新农合报销管理平台,实现全县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依托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群众少跑腿,极大的方便了老百姓就医报销,减轻了群众就医压力。
三是全面落实县域内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全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服务窗口,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提供相关证明的,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群众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入院手续。
四是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