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现今社会,难免遇到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俗话说的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约定在先,就要如约履行。否则,“信用丧失,才是真正的一贫如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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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让我们看看借贷纠纷背后的信用危机。2006年12月16日,原告龙某借款十万元给被告杨某,约定两年还清。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偿还该笔借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迟迟不予偿还。这一拖竟然过去14年,无奈之下,原告向黄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细心翻阅证据材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双方摆事实、讲法律,多次给当事人做工作。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就偿还借款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承办法官当即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原、被告双方,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黄平县人民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过程中,坚持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将调解原则贯穿于立、审、执的各个工作环节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的目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李应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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